关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13-06-03浏览次数:21

各部门 :

2013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请各系(部)需要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向系秘书报名,由系(部)秘书汇总交至人事处,其他职能部门的教师直接到人事处报名。

一、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1、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6月3日启动;9月1日-10日网上申请;9月10日-15日受理并初审申请材料;10月-11月完成能力测试、体检,12月下旬结束(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高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主要指从事教学与科研的人员)。

2、申请人(含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具有全市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严格以考试日期为准)。

3、必须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如有期限,必须在限期内),申请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具有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以免上述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三、申请时限:上报名单请务必于6月20日前上报人事处。

   附件:1、2013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xls(6月20日前上报)

  2、2013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及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doc(注意时间节点,材料现在可着手准备)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孙冬敏

电话:67722643(内线6643)

邮箱:sundm@shafc.edu.cn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3年6月3日

            附件1:2013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xls    下载             附件2.doc    下载             教学任务书.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