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2016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和职务聘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和职务聘任职数表
2.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和职务聘任申请表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农业学校
2016年5月17日
2016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
职务职级晋升和职务聘任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院、市农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加强两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11〕94号),结合两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范围
学院、市农校在编在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执行。
二、聘任类别
(一)职级晋升:在同一职务级别内任期满3年的人员;
(二)职务聘任:现聘初级岗位且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聘任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承担岗位任务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能力素质和身体条件;
3.聘任到学院教师岗位者应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市农校教师岗位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院、市农校各项特色创建及重点工作;
5.成果统计时间有效范围:任现职以来至2015年12月31日,且以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或上海市农业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
(二)职级晋升条件
1.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晋升条件
前一任期岗位为专业技术九级,满3年,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晋升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2.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晋升条件
前一任期岗位为专业技术十级,满3年,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晋升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3.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晋升条件
前一任期岗位为专业技术十二级,满3年,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晋升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晋升条件
前一任期岗位为专业技术十三级,满3年,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晋升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三)职务聘任条件
1.专任教师中级职务聘任条件
现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可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如工程、实验、图书等以其获得中级资格证书为准,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四)职务续聘条件
前一任期岗位满3年,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续聘原专业技术岗位。
四、聘任程序
(一)制定方案。制定《2016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和职务聘任实施方案》,经学院审核后实施。
(二)按照两校岗位设置情况制定拟聘岗位及职数。具体见《2016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和职务聘任职数表》(见附件1)。
(三)个人申请。个人填写《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和职务聘任申请表》(见附件2)。
(四)资格审核。申请人所属部门结合教务处、科研处评定,对申请人员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思想品德、教学、社会服务工作(含学生工作)、科研等方面等进行评议,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学院结合岗位设置基本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五)个人述职、确定各岗位拟推荐人选。现聘初级岗位申请聘任至中级岗位者需进行不超过8分钟的个人述职,学院聘任委员会结合个人述职、资格审核情况,确定推荐聘任人选名单。
(六)学院审定。由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会行使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审定聘任人选。
(七)聘前公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发文。公示无异议,两校发文。
(九)签订合同。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2016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工资兑现为2017年1月1日。
五、相关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缓聘一次:
1.2013-2015年三年内有一次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或两次一般教学责任事故者;
2.2013-2015年三年内有一次严重违纪情况或两次一般违纪情况者;
3.未完成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者;
4.违反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现聘中级岗位、且已取得副高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即可以参加本次中级及以下职级晋升和续聘,也可以参加学院的副高级及以上职务聘任,以最终获得的最高级别为准。
|
附件1 2016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和职务聘任职数表
|
|||||
|
单位 |
岗位等级 |
岗位职数 |
其中 |
||
|
专任教师 |
其他专业技术 |
||||
|
农林学院 |
中级 |
专技8级 |
26 |
23 |
3 |
|
专技9级 |
41 |
35 |
6 |
||
|
专技10级 |
19 |
16 |
3 |
||
|
初级 |
专技11级 |
15 |
7 |
8 |
|
|
专技12级 |
8 |
2 |
6 |
||
|
|
小计 |
109 |
83 |
26 |
|
|
单位 |
岗位等级 |
岗位职数 |
其中 |
||
|
专任教师 |
其他专业技术 |
||||
|
市农校 |
中级 |
专技8级 |
21 |
18 |
3 |
|
专技9级 |
5 |
2 |
3 |
||
|
专技10级 |
1 |
1 |
0 |
||
|
初级 |
专技11级 |
7 |
2 |
5 |
|
|
专技12级 |
0 |
0 |
0 |
||
|
|
小计 |
34 |
23 |
11 |
|
附件2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农业学校
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和职务聘任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所在单位:
所在部门: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申请岗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
2.本表第一至第五项内容由本人填写,并附证明材料,学院职能部门负责审核、盖章。
3.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内容真实、详尽,全面科学地反映应聘人员水平、能力和实绩。若某些栏目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附页需编页码,附在需附页的页面之后,双面打印)。
4.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
5.本表一律为A4纸大小双面打印,不得放大或缩小。
6.申请岗位是指:讲师八、九、十级岗位,助教十一、十二级岗位,员级十三级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八至十三级岗位。
本人谨此声明:
1.以下所填信息及附报证明材料均属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2.在受聘岗位期间,能够履行学院规定的岗位职责;
3.如本人未被聘用到所申请的岗位,本人愿意参加低一级岗位的认定或评审。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政治面貌 |
|
近期一寸免冠 正面照片 |
|
||||||||||||
|
出生日期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
|
|||||||||||||||
|
学 历 |
|
学 位 |
|
专业 |
|
|
|||||||||||||
|
现工作单位部门 |
|
|
|||||||||||||||||
|
职称 |
|
评定/聘任时间 |
|
|
|||||||||||||||
|
职务 |
|
任职时间 |
|
|
|||||||||||||||
|
外语语种和水平 |
|
联系电话 |
|
|
|||||||||||||||
|
年度考核等第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
|
|
|
|
|
||||||||||||||||
|
是否担任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
是( ): 班级 年; 班级 年; 班级 年; |
|
|||||||||||||||||
|
否( )。 |
|
||||||||||||||||||
|
专任教师参加产学研践习情况 |
是( ): 学期 月; 学期 月; 学期 月; |
|
|||||||||||||||||
|
否( )。 |
|
||||||||||||||||||
|
现聘岗位等级 |
专任教师 |
其他专业技术 |
|
||||||||||||||||
|
|
|
|
|||||||||||||||||
|
拟申请岗位等级 |
专任教师 |
其他专业技术 |
|
||||||||||||||||
|
|
|
|
|||||||||||||||||
|
参 加及 何任 学何 术职 团务 体 |
|
社会兼职情况 |
|
||||||||||||||||
|
获综合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等情况 |
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奖部门 |
获奖 级别 |
排名/总人数 |
||||||||||||||
|
|
|
|
|
|
|||||||||||||||
二、学习、工作、进修经历
1、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
|
毕业国家、学校 |
所学专业 |
学制 |
学历 |
学位 |
毕(肄)业及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工作经历(含主要进修经历)
|
起止时间 |
在何地、何学校(单位)工作、进修及任何职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2013-2015年教学工作情况(仅限申请专任教师岗位填写)
|
授课情况:1、主讲:课程 门 学时,2、总教学工作量: 学时。 |
|||||||
|
1、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
|||||||
|
课程名称 |
起止时间 |
授课对象 |
人数 |
授课学时数 |
备注 |
||
|
|
|
|
|
|
|
||
|
2、教学获奖情况(限填10项) |
|||||||
|
获奖年度 |
获奖项目名称 |
奖励部门 |
本人排名 |
||||
|
|
|
|
|
||||
|
4、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中心建设方面的实绩 |
|||||||
|
|
|||||||
|
5、是否有教学责任事故 |
|||||||
|
有( ),其中:一般教学事故( )次,严重教学责任事故( )次; 无( )。 |
|||||||
|
教务处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三、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仅限申请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填写)
|
起止时间 |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
专业技术工作内容,本人作用 (主持、参加、独立) |
完成情况及效果 |
|
|
|
|
|
|
部门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四、任现职以来社会服务及教科研工作情况
|
1、社会服务 |
|||||||||||
|
社会服务名称 |
时间 |
地点 |
取得的成果、经济效益 |
||||||||
|
|
|
|
|
||||||||
|
2、论文论著(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
|
发表论文 |
共计: 篇 |
其中:核心期刊 篇 |
SCI 收录 篇 EI 收录 篇 SSCI收录 篇 |
||||||||
|
出版学术专著 部,著作、论文引用总次数 ,他引次数 。 |
|||||||||||
|
代表性论文、出版的论(译)著、教材(限10篇、部) |
|||||||||||
|
论文、论著名称 |
何时在何刊物发表或出版社出版 |
刊物类别(论文) |
本人承担部分及字数(论著) |
影响因子(论文) |
排名 |
||||||
|
|
|
|
|
|
|
||||||
注:“刊物类别”栏应填写是否SCI、EI、SSCI、ISTP、核心(按科学技术与产业部和人文社会科学院颁布的权威、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
3、科研获奖情况 |
||||||
|
成果名称 |
奖励名称 |
奖励部门 |
等级 |
获奖时间 |
排名 |
|
|
|
|
|
|
|
|
|
|
4、成果鉴定情况 |
||||||
|
成果名称 |
鉴定时间 |
鉴定部门 |
成果转让情况 |
排名 |
||
|
|
|
|
|
|
||
|
5、承担科研项目和获得经费情况 |
||||||
|
项目名称 |
总经费/个人经费(万元) |
起止时间 |
排名 |
项目来源 |
项目编号 |
|
|
|
|
|
|
|
|
|
|
6、是否有教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情况 |
||||||
|
有( ),其中:违规( )次,一般违纪( )次,严重违纪( )次; 无( )。 |
||||||
|
科研处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表中所填项目个人经费均为项目分解到个人的科研到帐经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六、部门意见
|
(对申请人员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思想品德、教学、社会服务工作(含学生工作)、科研等方面等进行评议,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七、学院聘任委员会意见
|
同意聘用该同志为专业技术 级岗位,聘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主任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八、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经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该同志聘任到专业技术 级岗位。
组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