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系部积极组织上海市农业学校教师报名,于4月19日(本周五)下班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部门盖章)交至人事处。评选条件详见《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9年4月15日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文件
沪教奖基[2019]第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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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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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上海教育综合改革部署,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爱岗敬业意识,提高教师综合素养和育人能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上海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内涵发展,加快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下称“市基金会” )决定开展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在今年教师节表彰一批在教育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是本市教育系统2019年一项重要的表彰奖励活动。评选工作在市教委和市基金会的共同领导下,由市基金会秘书处和市教委人事处负责实施。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与分配原则
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的奖励名额为1200名左右。
根据市教委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奖励名额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青年教师倾斜,向乡村教师倾斜。具体比例如下:
1.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获奖人数控制在区获奖名额的15%以内;
2.向青年教师倾斜,35岁以下青年教师的获奖人数不低于区获奖名额的15%;
3.向乡村教师倾斜,崇明、奉贤、松江、金山、青浦等5个区按教职工总数的6‰、浦东新区按5.5‰、其他区与单位按5‰分配名额;
4.“上海市园丁奖”获得者应从区园丁奖和市级单项奖及相应的称号获得者中产生,原则上参评人员逐级升层,对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确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特别是在师德和职业道德方面起到表率和楷模作用的人员可破格参评。如需破格(不破年限),须由参评教师所在学校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区教育局、区基金会严格把关,并报市基金会核准,破格总数不得超过区获奖名额的10%。
二、评选对象、范围与条件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对象为本市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范围为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院校、校外教育机构、市教委直属教育单位,以及民办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评选条件
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上海市园丁奖”获得者,必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秉承“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工作中,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实施绿色评价,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方面有显著成绩;
2.教学工作中,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发展,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教育科研中,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以科研促进教学,在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育技术应用、实验教学创新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并积极推广应用,为提高教育效率作出显著成绩;
4.教育管理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环境建设、服务师生等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在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科学提升和内涵发展上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工作要求
1.“上海市园丁奖”评选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不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2.区级评选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基金会负责实施,要组织各校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目的和要求,公开奖励名额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增强透明度,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3.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可采取领导提名、部门推荐、群众互荐的方法推出候选人。候选人所在学校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务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推荐意见和书面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和区基金会审核材料后,经集体讨论,确定人选,公示一周后,报市基金会秘书处。
4.上次获“上海市园丁奖”的人员拟作为本次评选申报者,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5.区属中职校名额统一分配到各区;非区属和行业管辖的中职校,由市教委职教处负责名额分配,并协调有关学校的主管部门做好评选工作。
6.“上海市园丁奖”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区和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加强检查,各学校和基层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核实、申报等工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创新评选和奖励方法
1.要创新评选方法,注重评选过程。学校和区要通过论坛、演讲、展示等形式,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弘扬先进的过程,进一步提高评选质量和效果,使评选活动更好地发挥褒扬先进、激励上进的作用。
2.要加大宣传力度,唱响“园丁之歌”。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加强对优秀教师先进思想和事迹的宣传,增强优秀教师的荣誉感,扩大优秀教师的社会知晓度,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3.要丰富奖励形式,关注后续培养。教师奖励工作应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获得“上海市园丁奖”的教师,除市基金会奖励外,区级可以配套给予奖励;市基金会拟联合区基金会和区教育工会等部门,组织部分获得市园丁奖的优秀教师开展交流、学习、讲学等活动;重视优秀青年教师的后续培养工作,为他们的个性化发展创设平台、提供资助。
五、评选表彰工作日程安排
1.3月下旬,市教委、市基金会部署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
2.5月31日前,各区和有关主管部门将“上海市园丁奖”申报表和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送市基金会秘书处,并将其电子版发送至jjh1987@126.com。
3.6月下旬,市基金会秘书处和市教委人事处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获得者名单。
4.9月10日教师节前后,召开表彰大会,由市教委和市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金。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申报表》
附件2:《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