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做好2019年度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本次职务聘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组织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仔细阅读、学习《2019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办法(暂行)》和《2019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及以下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办法(暂行)》沪农职院人〔2019〕1号,并指导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和《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职务职称聘任个人信息表》。
二、《申请表》经个人填写签字确认后,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对申请人履行岗位职责、思想品德、教学、社会服务工作(含学生工作)、科研等方面等进行评议,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后提交学院人事处。
三、在空岗数不足情况下,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如申请者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经聘委会投票通过,可以进行校内聘任。
四、各部门请于2019年5月1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含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材料统计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职务职称聘任(初聘和晋升)个人信息汇总表(纸质)交至人事处,职务职称聘任个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件至rsc@shafc.edu.cn。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