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 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第二批)的预通知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6-11浏览次数:182

系部

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中青年教师领军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职院〔2019〕37)文件要求请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并填写附件1《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中青年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

中青年教师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于202010月执行,每个系部推荐中青年领军人才名额不超本部门45周岁以下人员的25%(统计口径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请各系部认真填写并于2020625日前上交纸质版一式二份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shafc.edu.cn

 

 附件1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中青年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申报表.doc

 沪农职院〔2019〕37号(关于印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中青年教师领军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换其他电脑看正常).doc   

            人事处

                           20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