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20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9月16日启动;9月20日-30日网上申请;10月10日-20日受理并初审申请材料;11月完成能力测试、体检;12月下旬结束(详见附件1)。
二、重点材料审核工作
1.申请对象。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为高校“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
2.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
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全市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
3.普通话水平。
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高等学校聘任的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其他。
审核《教师资格条例》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网上报名。
提醒申请人于9月20-30日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材料提交。
由各高校人事处相关负责人按要求收齐材料后,根据预约时间,统一递交。不再接受个人递交材料。
3.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
提醒或帮助申请人在线打印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证,关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的相关信息,按时参加市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体检。
提醒申请人根据测试证上指定的时间下载体检表,并根据体检表上指定的时间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指定医院为仁济医院和瑞金医院。体检报告将由医院直接送交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其他
各系部汇总人员名册需系部主任签字、盖章后于9月18日前交至人事处。电子版汇总表中身份证号码要求一定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手机号码要求一定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rsc@shafc.edu.cn 邮箱。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9月16日
2020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时间 | 流程内容 | 责任人 |
9月16日 | 提交申请人员名册。 | 高校人事处、申请人 备注:需提供EXCEL电子版名册(2020年9月16日提交加盖人事处公章的纸质版名册) |
9月20-30日 | 网上报名申请 | 申请人 |
10月10日-20日 | 递交申请材料 | 申请人、各附属医院人事处、中心 |
11月 | 根据系统提示的时间下载测试证,并根据测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 | 申请人、中心 |
11月 | 根据测试证上指定的时间下载体检表,并根据体检表上指定的时间及医院进行体检。 | 申请人 |
12月下旬-2021年1月上旬 | 申请材料报教育部、制证 | 中心 |
2021年1月中旬 | 高校人事处至中心统一领证,将教师资格证发给申请人,同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至高校人事处归入个人事档案。 | 申请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