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中级职务评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2022年度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中级职务评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1、本次受理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的评议。
2、申报对象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6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3、申报对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非在岗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4、按《关于印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修订)>的通知》(沪农职院〔2021〕33号)的相应要求申报材料,本次申报的学术与技术成果有效期为2017年7月1日及以后。
在10月31日前,上级如有新的职称评审政策文件,根据学院实际,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二、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节点
10月31日前各部门将申报者以下纸质材料提交至人事处:
1、学术、技术成果一套原件和一套复印件。著作、教材由于不便上传,可以提供纸质版(2套)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份。
3、《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一份,粘贴在两套学术、技术成果复印件材料袋上。
注意:《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需双面打印,请一定不要改变格式。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申报讲师职务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本科学历申报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需提供四门以上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成绩单(成绩合格)。
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全面启动线上平台。
三、评议费用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评议费另行通知。
四、提交电子《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基本信息一览表》
10月31日前,各部门将《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基本信息一览表》电子版汇总后,按部门打包发至rsc@shafc.edu.cn。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67722896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
附件2:《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
附件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基本信息一览表》
附件4:《高校申报学科目录》
人事处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docx
附件2: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中级职务任职条件申报人基本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4:2022年高校任教学科目录.xlsx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