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23年度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中级职务评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1、本次受理高校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中级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的评议。
2、申报对象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6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3、申报对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非在岗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4、按《关于印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修订)>的通知》(沪农职院〔2021〕33号)的相应要求申报材料,本次申报的学术与技术成果有效期为2018年7月1日及以后。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0月16日前各部门将申报者以下材料提交至人事处:
(一)纸质材料
〔材料袋一〕学术、技术成果一套原件,材料袋封面标注“
XX部门 中级职称申报 张三 学术水平与技术成果原件”。(原件在评聘相关工作结束后,人事处归还)。
〔材料袋二〕1、学术、技术成果一套复印件。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份。双面打印,不改变格式。3、《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一份,粘贴在〔材料袋二〕封面上。备注1:本科学历申报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需提供四门以上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成绩单(成绩合格)。备注2:著作、教材由于不便复印等原因,均可提供原件。
(二)电子材料-证书材料
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名:“XX部门 中级职称申报 张三 证书材料”,10月16日前发送至daiy@shafc.edu.cn邮箱,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讲师职务须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职称评审工作启动线上平台。
三、评议费用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评议费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时间节点和要求
10月16日前,各部门将申报者的纸质材料(〔材料袋一〕、〔材料袋二〕)和《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基本信息汇总一览表》纸质版(须盖部门公章)交至人事处戴老师;申报者证书材料电子扫描版PDF格式(只需提交电子版)和《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基本信息汇总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daiy@shafc.edu.cn邮箱。
逾期人事处不予接收材料!
联系人: 戴老师
联系电话:67722896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
附件2:《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
附件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基本信息汇总一览表》
附件4:《高校申报学科目录》
人事处
2023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