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23年度上海市农业学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中级职务评议申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1、本次受理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中级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的评议。
2、按《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试行)》的相应要求申报材料,本次申报的学术与技术成果有效期为2018年7月1日及以后。
二、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节点
10月16日前各部门将申报者以下材料提交至人事处:
(一)纸质材料
〔材料袋一〕学术、技术成果一套原件,材料袋封面标注“
XX部门 农校中级职称申报 张三 学术水平与技术成果原件”。(原件在评聘相关工作结束后,人事处归还)。
〔材料袋二〕1、《上海市农业学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份。2、《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份。3、《上海市农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专家鉴定表》一份。4、《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一份,粘贴在〔材料袋二〕封面上。备注1:本科学历申报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需提供四门以上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成绩单(成绩合格)。备注2:著作、教材由于不便复印等原因,均可提供原件。
(二)电子材料-证书材料
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名:“XX部门 农校中级职称申报 张三 证书材料”,10月16日前发送至daiy@shafc.edu.cn邮箱,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讲师职务须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评议费用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评议费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时间节点和要求
10月16日前,各部门将申报者的纸质材料(〔材料袋一〕、〔材料袋二〕)和《《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基本信息汇总一览表》纸质版(须盖部门公章)交至人事处戴老师;申报者证书材料电子扫描版PDF格式(只需提交电子版)和《《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基本信息汇总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daiy@shafc.edu.cn邮箱。
逾期人事处不予接收材料!
联系人: 戴老师
联系电话:67722896
附件1:《上海市农业学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附件2:《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附件3:《上海市农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专家鉴定表》
附件4:《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
附件5:《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基本信息汇总一览表》
附件6:《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职务评聘方案》
上海市农业学校人事处
2023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