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识谋发展 分类评价提质效——学校召开教师岗位 分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意见征求会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12-19浏览次数:10

为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优化师资配置结构,明确教师发展导向,1218,我校组织召开教师岗位分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意见征求会。张江副院长出席会议,人事处组织各系、部、院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以及教师代表16人,共同为完善办法积极建言献策。

会上,人事处负责人首先就《教师岗位分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详细解读。该办法明确将教师岗位划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教学实训型三类,其中教学为主型教师占比不低于85%,教学科研型不高于10%教学实训型不高于5%,严格的比例设定旨在筑牢教学工作的主体地位。在工作量设定方面,办法中各类型教师课时数为基本要求,不是上限,具体任务由各院系结合实际工作灵活分配。职称评聘问题方面,明确了前置门槛条件。在考核机制方面,实施年度与聘期考核制度,旨在既激发各类型教师活力又确保教师顺利通过考核;然而,针对年度考核未达标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政策解读后,教师代表们围绕办法内容踊跃发言、建言献策,聚焦工作量分配、绩效核算、科研指标认定等核心问题提出疑问。针对“课时数”的疑问,人事处回应,办法中的课时数仅为基本要求,具体工作量由二级院系根据教学计划下达,动态调整。在科研指标认定方面,教师代表就教学型教师科研分值达标路径、横向课题认定标准展开讨论。

张江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教师岗位分类政策的出台,核心目的是优化师资结构,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助力学校与专业高质量发展。他指出,办法赋予系部更大自主权,各院系可制定具体激励措施,推动教师工作提质增效。

此次意见征求会搭建了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有效凝聚了教师共识,为《教师岗位分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修订完善和落地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